Monday, August 18, 2008

搶購法拍屋 功課要做足


羅德島華人基督教會餐福團契在八月十二日這晚,舉辦了一場「法律知多少:法拍屋」講座,出席人數的踴躍,傳遞出有不少人希望藉市場上目前法拍屋數量大增的機會,來安頓一處家的訊息。
從1980年代起就涉足地產業活動的教會執事吳子平,葉超,這晚以他倆當日早上才簽字交割,以約十五萬元買下,原本價值廿七萬餘的一棟法拍屋為例子,和出席者分享了他們的經驗。
他倆指出,人們對購買法拍屋,總有檢便宜的印象,但實際情況往往是,一旦事前未充份做功課,結果購買成本加上修理費,總價竟高於該屋市價,變成便屋貴買,或損失訂金的比率很高。
一般來說,要買法拍屋,第一要有資金,第二要有相關知識。
要有資金是為了兩點。一是進入法拍屋現場,常得先拿出一筆可能高達五千元或以上的抵押金(deposit),在拍賣開始前,交出去做為訂金。這還常得是銀行本票,而不是個人支票,做為你是有誠意,有能力來購買法拍屋的證據。一旦你在現場競標成功後,拍賣方就會扣下這筆訂金。接下來,法拍屋的拍賣方通常是規訂,競標成功者,必須在三十天至四十五天之內,完成交割。換言之,購買法拍屋者得自備充足的購屋款,或是和銀行關係良好,能在短時間內,辦完一應的貸款手續,否則不但買不成法拍屋,還會連訂金也損失掉。
相關知識部份,一是要知道那裏有法拍屋等著標售,查察目標法拍屋是因為什麼理由變成法拍屋的,一是要懂得看政府估價部(Assess Department)的報告,能看得出來,目標法拍屋在銀行貸款之外,有多少相關抵押、欠款(Lien),其次還要懂得房屋結構,能看得出來,這棟房子有那些地方須要維修,費用可能要多少,這才能計算出真正的價值,不致於變成便屋貴買。至於法拍屋廣告中的Absolute字樣,意味著該屋在拍賣時沒有底價。
那裏有法拍屋的資料,一般來說,報紙上都會有,因為政府有規定,這類物業標售,必須廣告周知。通常地方報會有較多的當地法拍屋,所以有心買法拍屋的人,可到自己所喜歡的市鎮,找當地的地方報紙來看。其次是法拍屋經紀,房地產經紀、律師,以及銀行等,都會有相關的資料。(在各種法拍屋中,銀行已擁有,再拿出來拍賣的房屋,檢便宜的可能最大)。
找到了自己看中,想買的法拍屋後,一定得先到當地政府的估價部門,查察這棟房屋資料,細看該一房屋過去的買賣記錄,成交金額,再看相關現狀,包括還欠多少貸款,其他的還款順位等,來計算總共欠多少錢。根據法律,任何人和業主有金錢糾紛,都有可能經由法院批准,在房契上列出欠款多少,一旦業主賣屋,無論是誰承接房屋,就同時承接了這房子的債務。這可能包括原業主所積欠的銀行貸款,第二貸款,地產稅,水費,通渠道費,聯邦稅,銷售稅等等。
至於查看房屋狀況,學問就更多了,門窗、屋頂、地下室,消防梯,走火通道是否破損待修,看不見的水管,電線,冷暖氣設備,有沒有鉛漆待除,地底下是否有積油、漏油待清除,符不符合環保要求等等,不一而足。